伊川县纪委监委将案件查办与以案促改有机结合,采取“四步工作法”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确保党纪政务处分落实不打折扣,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对每一起涉及副科级以上的党员干部处分,均由纪委审理室和宣传部联合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现场宣布处分决定,被处分人谈对错误的认识和应汲取的教训。
现场开展警示教育。与会的单位班子成员和职工代表发言,剖析原因和危害,接受警示教育,并由纪委参加人员提出具体要求。
现场宣读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提出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根源和整改建议,指出该单位应从本案吸取的教训,提出整改要求,堵住制度漏洞。
现场制定整改措施。发案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和以案促改要求进行表态发言,提出改进措施和完成时限。2018年,伊川县受处分的14个乡科级人员均采取“四步法”进行,收到了预期的震慑、教育和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