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村干部,如果不是被冻结了账户,我还不知道挪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违纪犯法的,我太惭愧了,希望大家以我为戒……”5月31日,在孟津县召开的首场以案促改“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大会上,该县平乐镇金村村委委员袁某的一番懊悔,着实让在场的60余名基层党员干部内心深受触动。
2015年、2016年底,时任金村党总支委员、村报账员的袁某在管理和使用村集体资金过程中,按照时任该村村委主任宋某彬的安排,在帮忙为该镇邮政储蓄所减储的过程中,擅自挪用村集体资金两次购买理财产品43万元,最终平乐镇党委给予袁某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
“平常看的警示教育片有触动,但说实话今天感受最深,自己熟悉的老伙计受处分,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承认错误,真是让俺心里也可不好受,以后工作上可是得多注意,看好门儿。”会后,该镇一村党支部书记颇有感触。
选取典型案例,让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现身说法”,切实发挥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震慑效应,是今年以来,孟津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特别是在基层村组党员干部中开展“现身说法”,就是要不断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让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彻底无处藏身,就是要让那些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周晋育语重心长的说道。(孟津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