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机制。与市环保局老城分局、两办督查室、各办事处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建立定期、定向沟通联系机制,指定专人每日收集全区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明确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督查问题线索核查问责工作通知》,对各办事处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等明确工作要求。
强化督查。成立督察组,由分管常委带队,对移交问题线索较多的办事处开展专项督查。
从严问责。对照移交环保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核实情况,追究责任,提出整改意见。2017年1-11月,责任追究31人,整改环保问题38项。(老城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