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组持续发力,建立“联系点”制度,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县直各单位在派驻纪检组指导下研究出台以案促改工作相关工作制度方案,建立以案促改案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每位班子成员分包所在党支部或分管二级机构为以案促改工作责任联系点,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向下延伸一级,及时到下属二级机构和党支部指导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相关活动,帮助系统内党员干部深刻剖析自身,查找漏洞和不足,从根本上逐步完善制度、提高思想认识、根除违法违纪行为滋生土壤。
“通过联系点制度,指导下级机构及时开展以案促改活动,剖析系统内基层典型案例,提醒大家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可能离我们并不遥远,让大家能够树立红线意识,切实认识到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县纪委派驻卫计委纪检组副组长这样解释到。 (嵩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