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警示教育学习,给我触动很大,那些曾经的领导的鲜活案例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让我从中吸取了经验教训,为我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敲响了警钟,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要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近日,嵩县烟草局工作人员牛彦卫这样说到。
为进一步深化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嵩县以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保持经常性为重要抓手, 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增强针对性。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针对部门、系统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工作职位、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工作、突发事件开展警示教育。
提高实效性。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各级各总部、乡(镇)、村(社区)每月开展一次学习交流;与“以案促改”工作相结合,各级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都要认真学习警示教育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每月写一篇心得体会,发现本单位、本地有类似问题的,抓紧制定相应制度,引以为戒,堵塞漏洞。
保持经常性。县纪委要求结合“三务”公开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利用警示教育夜校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学习同级同部门违纪违法等例或观看警示教育片活动;在县、乡、村三级微信群里每周定期发布同级违纪违法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月召开一次。
“通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群众观念,汲取案件教训,提高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努力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县廉洁从政和作风纪律根本好转。”嵩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嵩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