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三双”模式 化解“重信重访”积案
2018-08-30 10:46 来源: 市纪委监察委网站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保证高质量完成信访工作。嵩县纪委实行“双见面、双交办、双追究”责任制,全力化解“重信重访”积案。

一是“双见面”。和案件当事人见面,对举报反映内容重新核实调查,确保查证落实到位;和上访人员见面,深入详细了解其需求,力所能及的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并及时向其反馈信访事项的整改情况;

二是“双交办”。“重信重访”问题,由县纪委领导班子分包案件,执纪监察科室具体办理案件。

三是“双追究”。对压案不查、不实事求是、处理不当的具体办案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对已经查处到位,上访人员仍不满意,发生越级上访的,追究乡镇党委具体负责稳控的工作人员责任。

截至目前,县纪委已排查8起“重信重访”积案,办结5起。把群众信访全部消化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及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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