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后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总觉得犯错了抬不起头,是你们的谈话打消了我的顾虑,让我重拾干事热情……”近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一名因失职失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的干部贺某,在面对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回访教育时感慨地说道。
今年2月,贺某因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贺某一度情绪低落,工作上提不起干劲儿。针对贺某的情况,洛宁县纪委监委为其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通过耐心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今年以来,洛宁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和关爱激励,印发《洛宁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受处理处分人员回访工作暂行办法 (试行)》,明确“分级负责制”,按照“谁查处谁回访”的原则,大力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回访对象解开心结,促进思想上转化、行动上改正。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因人施策、对症下药,结合受处理处分干部的身份职务、性格特点、违规违纪性质等,精心绘制个人“画像”,建立个性化“回访档案”,并健全“回访、教育、重塑”工作机制,及时对29名党员干部开展跟踪回访,使其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提高认识、改正错误,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和热情,实现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回访教育结果运用,将回访结果作为提醒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奖惩、恢复党员权利、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对悔错改错、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受处理处分干部,在廉政审核时提出不影响其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意见;对思想包袱较多、工作消极、改错表现不明显的,加强教育提醒,帮助调整心态、提振精神,营造了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邱瑞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