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市纪委对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从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的有关要求,洛宁县纪委在元旦前组织公安局、国税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先后到县城部分土特产店、烟酒门市、大型购物超市、酒店餐饮场所、隐蔽餐饮场所、地下停车场、单位门卫室等场所,针对违规公款吃喝、发放节礼、高档烟酒、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

据了解,下一步洛宁县纪委将严格按照“十二个严禁”的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变化,关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频次、高密度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洛宁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