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区:监委首例查办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06-22 12:07 来源: 市纪委监委网站

6月4日,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监察委员会立案审查调查的原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王朝晖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交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瀍河区监察委依法立案审查调查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第一起案件。

王朝晖涉嫌职务犯罪一案是瀍河区监察委成立后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一起案件,影响重大,且无先例可循。对此,区监察委高度重视,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就邀请区检察院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案件,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提出调查意见建议,区监察委和区检察院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就案件的强制措施、程序衔接等问题进行协商,确保了案件的顺利交接和办理。案件正式移交后,瀍河区检察院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受理,并于移交当日决定对王朝晖执行逮捕强制措施。目前,公诉部门和调查部门形成横向联动机制,边审查边完善卷宗材料,为下步提起公诉缩短时间,打好铺垫。

该起案件程序的顺利对接,为今后此类案件的衔接处理积累了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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