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推动以案促改
2021-01-29 16:27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在查办新城涧河东路延伸段施工出现阻工案件中,发现你单位在土地出让、项目管理中存在违规出让等问题,建议你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完善相应机制……”

近日,新安县纪委监委向该县住建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结合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该局制定整改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监督实效。

该县住建局接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针对该事件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立即整改、查找漏洞、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重点工作、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巡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有针对性地指出“病症”、开出“药方”及时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

前不久,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对以案促改工作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县自然资源局某矿管站对区域内某公司的非法采矿行为虽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未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违纪案件,说明该局在行政管理方面存在漏洞,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向该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局针对此案件,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并紧盯“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该局党委立即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释法、释责、释德,着力整改问题,制定《自然资源行政案件移送规定》,把有关要求传递给党员干部。

“大家对我开展批评时,我真有点坐不住,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业务能力……”在县自然资源局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后,受处分人员刘某愧疚地说。

为确保以案促改做到真改实改,该县纪委监委建立 “事前评估、事中督导、事后评价”的跟踪督办制度,对建议书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定期进行“回头看”,要求被建议的有关党组织、单位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时间表,确保整改效果;对拒不采纳建议书或建议事项整改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2020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向有关党组织和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8份,推动项目工程、扶贫、教育、医疗等领域整改问题31个,修订完善制度23项。(新安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洛阳市纪委监察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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