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洛阳市嵩县聚焦扶贫领域,坚持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盯紧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全力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聚焦热点难点 紧紧盯住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扭住贫困对象识别认定、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等突出现象,坚持从严执纪,凡是敢动扶贫资金、困难群众“救命钱”,一查到底、严格追究。
重点挂牌督办 县纪委以贫困村为重点筛选重点问题线索,集中向乡镇纪委挂牌交办,对乡镇纪委已经了结但信访举报不断、甚至群体上访的突出问题,媒体曝光、网络炒作等影响较大的问题,乡镇纪委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敷衍塞责的典型问题由县纪委监委提级办理、直查快办。
用好“四种形态” 对脱贫攻坚中,工作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批评、通报曝光,确保见人见事、体现严管厚爱;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充分发挥警示纠偏作用;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严重违纪行为,及时给予党纪重处分,让破纪者止步于破法之前。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坚决严肃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强烈震慑。(嵩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