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漯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漯河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委全面负责。市监察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漯河市纪委监察局内设16 个职能部室和漯河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两个所属事业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中共漯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
(二)主要职能
漯河市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负责检查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市政府直属事业、企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批(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市地方性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7.调查了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规章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市以下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8.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各部门市管干部的提名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对集中办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办案以及陪护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2.负责提供办案安全和后勤保障服务。
3.负责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业务培训提供相关服务。
漯河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是:
1.负责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2.负责编印警示教育资料和摄制、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
3.负责规划、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电化教育与影视宣传工作。
4.负责做好有关图书、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中共漯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主要工作职能是:
负责全市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
(三)人员构成情况
漯河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在职人员98人,离退休人员24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尊崇党章、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执纪审查,强化巡察监督,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深化六项重大攻坚任务、推动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3128.13万元,支出3128.1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73.48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基建项目已完工。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3128.13万元,其中:2016年部门预算结转0万无,财政拨款收入3128.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中央省专项转移支出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12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53万元,占36%; 项目支出2001.6万元,占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128.13万元,与2016年相比,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773.48万元,下降19.8%。 主要原因: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基建项目已完工。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312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11.47万元,占年初预算87%; 教育支出(类)157万元,占年初预算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1.12万元,占年初预算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3.96万元,占年初预算2%; 住房保障(类)支出64.58万元,占年初预算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6.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0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2.8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2016年经费预算减少77.6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6年预算减少43.8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车改革规定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14.8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3.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1.5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情况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委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委对大案要案查处经费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金额400万元。2017年,我委拟组织2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金额457万元,主要对300万元大案要案查处经费,157万元培训费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表格)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见附件表格)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见附件表格)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表格)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表格)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见附件表格)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见附件表格)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