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难险重勇当先
———记天桥公安分局案侦大队中队长张永珍
张永珍救完人后,又第一时间来到医院探望伤者。
张永珍是天桥公安分局案侦大队的中队长。从警12年,他在破案攻坚的实战中积累了丰富的侦破经验,掌握了娴熟的侦破技巧,一步步成长为破案高手。
一些非常棘手的案子,张永珍经过仔细侦查,总能寻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找到嫌疑人的破绽,从而为许多重案要案的侦破起到关键性作用。8月25日,记者采访了他。
从小立志当警察
2000年,张永珍从警校毕业后回到家乡漯河,在双汇集团上班。
“小时候,我就立志要当一名警察。大学时我就上了一所警校。可没有想到毕业后,漯河当时还没有有招警的政策,只能到企业里打工。2002年,得知漯河第一次在市里招警的信息时,我激动不已,就赶紧报了名。”张永珍说,当时只有一周的准备时间,他没有辞职,就赶紧去书店里买了两本书。经过自己的努力,他顺利地通过了考试。通过半年的培训,2003年,他正式成为天桥分局的一名警察。
从张永珍当上警察那天起,“惩恶扬善”四个字就深深植根于他的心里。他立志要成为一名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好警察。
翻墙制服歹徒
由于怕家人担心,张永珍从来不和他们说起办案过程中的惊险场面。
2014年12月19日凌晨1时许,市民赵女士在召陵区解放路与滨河路交叉口附近一公厕内,被一名持刀男子威胁并殴打。之后,赵女士随身携带的一个皮包被该男子抢走。
“此案涉案价值大,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恶劣,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张永珍说,通过侦查,他们在黄岗村附近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为了能迅速抓捕犯罪嫌疑人,他翻墙跳在了楼板上,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当时,还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了一把刀。”张永珍说,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只想着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2014年7月27日凌晨1时许,张永珍在市区金山路大桥下河边散步时遇到一青年落水。他毫不犹豫地跳入河中,来回游行了四十余米,将该青年拉到了岸边。张永珍此次见义勇为行为被各大媒体广为报道。但大家不知道的是,2013年在同一水域,他还曾救起一名落水群众。
愧对家人无愧警徽
“妻子经常抱怨我,说我是那种只顾工作不顾家的人。”提起家庭时,张永珍就两眼通红。
张永珍告诉记者:“对妻子和儿子,我亏欠他们太多了,尤其是儿子。”有一次,为了破案,张永珍连着好几天都没有回家。当他破完案件回到家时,儿子快速地跑到张永珍面前说:“爸爸,你可回来了,你要是再不回来的话我都不认识你了。”“每当想起这些,感觉我这个父亲做得一点都不称职。为了工作,只能放弃陪儿子的时间。”张永珍说。
作为“一把手”,张永珍一点都没有领导架子,总是把工作摆在第一位,每逢急难险重,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在同事眼中,张永珍是一个雷厉风行、尽心尽职、闲不住的人。
自2003年从警以来,张永珍一直奋战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线。他工作兢兢业业、屡创佳绩。2011年,他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2012年,他被授予“中原卫士”荣誉称号。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4年,他荣获“漯河市十佳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