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漯河市召陵区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抓作风建设和纪律约束,不断锤炼纪检监察干部廉洁性、自律性,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突出制度约束。出台干部积分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以纪检监察干部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工作实绩分共性和个性进行量化计分,合理有效促进考核综合效应。每季度召开述职会,各部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组长向纪委监察委班子进行述职,分管副职现场点评,并发放民主测评表,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学习、作风等综合情况进行测评,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动态管理。
突出日常监督。重点瞄准“三种人”,即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组长及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人员,采取纪律作风督查、廉政家访、典型案例通报、审查调查回访等多种方式对其进行监督。目前,已下发情况通报4期,使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突出追责问责。定期梳理研判信访举报、网络反映、专项整治等渠道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轻微违纪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采取批评教育、调整岗位、停职检查等方式进行问责或组织处理。今年以来,共收到举报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起,办结两起,对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王振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