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颍县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积极探索出了县级干部、县委巡察办(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和被巡察单位四方同时发力,共促巡察整改落实的新模式,收到良好效果。
提级反馈层层传导压力。该县成立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组织部长以及分管单位的县级领导组成的巡察情况反馈小组,常态化参与被巡察单位反馈会议,共同过问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形成齐心合力抓整改、部门联动促落实的新局面。
巡察机构主动作为发力。该县在巡后整改工作中总结出“下发五书、四个必验、三方督查”的“五四三”工作法。即根据不同时限,对被巡察单位整改适时下发《整改督查督办通知书》《整改阶段督查指导书》《整改情况提醒书》《整改情况告诫书》和《巡察整改问责书》;对其整改方案必验、会议记录必验、制度建设必验和线索办理卷宗必验;成立“被巡察单位+巡察组+巡察办”问题整改三方督导小组,按照消号制、台帐化管理等整改模式,对显性问题刨根见底,对隐性问题深挖细查;对已整改完成单位,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查看其“成果”,对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扎实、问题依然较多的单位约谈问责,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
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借势借力。在三方验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长的监督作用,由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及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共同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整改报告及印证资料严格把关,确保整改结果见实效、见真章,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被巡察单位主动认领压力。被巡察单位反馈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主动邀请巡察组对该单位需要整改的每项内容逐条指导释疑,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主动把自身摆进去,积极认领问题,提高整改实效,真正实现“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漯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