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纪委监委对所有实名信访举报件实行“三反馈”制度,规范实名信访件办理工作,着力解决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提升群众对信访举报处置办理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事前见面核信息。初核前,该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第一时间核实实名信访举报人信息,掌握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核实举报内容,做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和调查方案。核查组还主动联系信访举报人,与其面对面沟通,告知信访件办理情况。
事中沟通告进度。在调查阶段,核查组与信访举报人在适当时机见面沟通,反馈信访件初步核实工作的进展情况,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延期办理的信访件,向举报人说明理由,争取信访人的理解和信任。
事后反馈保效果。初步核实结束后,承办单位及时和举报人见面反馈,并出具《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反馈意见书》,由信访举报人签署意见,并告知举报人申诉、复查和复核的程序,说明信访举报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漯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