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形式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
“作为监察对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包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近日,在临颍县瓦店镇新任村干部培训班上,该县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讲解了监察法课程。
自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该县迅速行动,精心谋划,出台了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工作方案。邀请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彭国全为7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建立囊括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600余人的微信群,收集整理75个讨论专题,引导大家进行讨论交流。组织成立监察法重难点法律顾问团,顾问团成员针对学习重点,将监察法相关内容制成视频资料,植入“3+1”学廉考廉平台,供党员干部随时随地进行线上学习。
临颍县纪委监察委还开展一系列督学促学活动,确保监察法学习入脑入心。(贾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