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舞阳县孟寨镇刘集村村委会主任刘秀停、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根耀等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舞阳县孟寨镇刘集村村委会主任刘秀停,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根耀,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红乐,村委委员、妇女主任庄俊霞以及其他2户村民,弄虚作假,骗取并私分危房改造资金共计41500元,造成国家扶贫领域危房改造资金损失。刘集村党支部书记王宝伟、孟寨镇城建办主任苗聪生未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7月28日,王宝伟、李根耀、庄俊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秀停、刘红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苗聪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临颍县陈庄乡二甲王村党支部书记张春梅违规索要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张春梅以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款需要和乡民政所协调为由,向危房改造户索要礼品礼金共计3100元。2018年6月29日,张春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源汇区问十乡黄李村党支部委员靳焕春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靳焕春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违规为其亲属申请危房改造项目,致使其亲属享受危房改造资金4300元。2018年4月2日,靳焕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召陵区老窝镇卫生院院长王文等落实政策不到位问题。王文等履职不到位,致使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老窝镇分散供养五保户小额家庭账户资金不能在村级卫生所使用,五保户无法享受该惠民政策。作为召陵区老窝镇卫生院院长,王文未及时发现并解决此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副院长王艳红对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其行为违反工作纪律;副院长孟金华对上述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8日,王艳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5月28日,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王文、孟金华受到警告处分。(漯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