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漯河召开。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副主任吴宏亮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省纪委法规室主任陈新主持会议,漯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杨骁致辞。
会上,杨骁同志代表漯河市委、市纪委介绍了漯河市情和漯河市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和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情况。与会同志在充分肯定《实施细则》的时效性、针对性、指导性的同时,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践,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就《实施细则》修改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吴宏亮指出,与会同志高度重视、准备充分,会前都做了充分调研,发言很有针对性,立足实际,很接地气,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大家对文件总体上是肯定的,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实施细则》起草小组的同志要在执行中压实责任,提高效率,合理归纳吸收这些好的意见建议,为文件的起草打下良好基础。
吴宏亮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党内法规建设的重要性。我们党始终注重用制度管党、治党,正是立足于标本兼治、长治久安,立足于长期执政的考虑。我们党要回答解决一党执政、自我监督这样一个“哥德巴赫猜想”式的难题,根本要靠党内法规建设、制度建设。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党内法规建设的重要性,自觉肩负起这项光荣任务,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二是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贯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压实“两个责任”在条文中突显出来,切实保障党员合法权益;三是要更加注重纪法衔接、法法贯通。当前,监察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正在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建设必须要充分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适应、相协调,做到纪法衔接、法法贯通。
郑州、平顶山、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九地市及部分县区负责法规、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