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四风”突出问题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市纪委就加强暑期休假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提出要求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8-09

8月7日,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就加强暑期休假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有关要求,市纪委下发《关于加强暑期休假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的通知》,紧盯暑期可能发生的“四风”突出问题,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切实加强暑期休假期间风气监督。

通知指出,暑期休假期间,是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公款旅游和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宴请、借操办子女升学宴之机收钱敛财、利用单位组织外出考察培训学习借机旅游等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教育提醒,通过发通知、发短信、签订承诺、集体约谈等形式早招呼、早提醒,及时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构筑纪律防线。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多渠道多角度宣讲相关政策规定,严明纪律要求,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从严的强烈信号,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坚决落实“六个严禁”: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借子女升学或者休假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款物;严禁使用公款报销或者向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转嫁应由个人支付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入学、参观旅游等费用;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和违规接受宴请;严禁利用外出考察培训之机搞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把握暑期休假期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类型、涉及人群、发生规律,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违纪人员一律先免职再进行党纪政务处理,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既要强化问题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又要加大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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