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 “八个严禁”要牢记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04

清明节将至,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市纪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紧纪律底线,确保廉洁过节。

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等。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安排部署本部门本系统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严格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节日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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