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漯河市纪委
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
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党工委、纪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纪工委,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纪委: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执行“六个不准”:不准用公款违规购买月饼等节礼;不准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不准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不准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不准违规公款接待;不准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在内部食堂、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变相借用、租用车辆或私车公养;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向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转嫁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全市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采取巡回督查、明察暗访和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狠刹顶风违纪行为,盯牢“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用好问责利器,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寸步不让、扭住不放”的强烈信号。
各县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双节”期间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 系 人:王东升
联系电话:0395—3127855
中共漯河市纪委
2018年9月18日
(漯纪发[2018]13号)中共漯河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