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漯河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责定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与有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助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三类突出问题,抓住关键、对症施策。切实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与政法机关建立联动办案机制,优先研判处置专项斗争中政法机关移交的、以及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落实。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对党员干部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追究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又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选择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完善制度规定,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织密扎紧制度笼子,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发生。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对自身作风的一次检验,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对纪检监察干部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甚至故意泄密、包庇的,敢于刀刃向内,从严从重查处,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