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三步走”强化巡察问题线索移交管理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7-27

开展巡察工作以来,郾城区已先后进驻13个区直单位、4个镇(街道)完成了5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349个(立行立改69个),其中向纪检部门移交101件,向组织部门移交29件,向被巡察单位移交219件,充分发挥了巡察党内监督利剑作用。

一是移交前分级“研判”。各巡察组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研判、分类,将拟移交问题线索清单报至巡察办;巡察办在充分征求巡察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意见后,对问题线索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并报巡察领导小组审阅;对于巡察发现的案情重大的问题线索,经巡察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区委书记专题会,由区委主要负责人审阅。

二是移交时精准“细分”。落实“政治体检”要求,找痛点、寻病根,围绕“三大问题”“六大纪律”,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汇总分类,深入发掘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并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提炼、抽丝剥茧,挖出深层次原因,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建议。严格按照“三类处置方式”,将问题线索分别移交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被巡察党组织。

三是移交后督办“跟踪”。巡察办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要求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台账,使问题整改的各个环节有据可查。同时对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踪,对巡察发现的管党治党普遍性、倾向性、源头性问题,举一反三、综合分析,建立健全成果运用机制,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郾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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