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底稿制度让巡察报告更有“底气”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8-21

为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近日,漯河市委巡察机构出台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要求从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开始在全市全面推行,为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的实施,让巡察工作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反促巡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巡察,客观准确报告,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明确标准要求,让巡的压力提前到位。本轮巡察伊始,市委巡察办领导第一时间深入各组驻地,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明确要求,把巡察报告底稿制度落到实处,保持巡察工作的公信力和严肃性。巡察报告问题底稿遵循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手续齐备、材料完整、结论严谨的原则,由巡察组承担了解工作的人员编制,经分管副组长复核后,报巡察组组长签批,并交专人保管。相关人员必须签字背书,哪个环节出现差错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通过巡中和巡后的倒查机制,倒逼巡察组认真总结、归纳、梳理,形成组内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同时,问题底稿也是巡察组工作质量评估及干部考核鉴定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强化了巡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抓住关键环节,让巡的过程一目了然。巡察报告问题底稿要求巡察组对巡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在巡察结束后按照固定格式,对问题来源、问题概述、了解内容、支撑材料目录、了解人签名、复核人签名、组长签批等内容进行汇编。及时详实记录核实问题的主要步骤和方式方法,客观描述了解到的基本事实,并附以有关信访材料、谈话询问记录、重要文件和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调查问卷统计等支撑材料。巡察工作人员在执行巡察方案和开展巡察时,实现了过程性全程留痕,让巡察报告中的每一个问题都有据可查,增强巡察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严谨性。

加强审核把关,让巡的问题经受检验。根据要求,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要对巡察工作底稿梳理分类,移交市委巡察办归档管理,以便追溯核实。市委巡察办针对巡察报告和问题底稿进行审核、印证,凡是写进报告的问题都要有具体的人和事作支撑,特别是对重大问题的定性判断,既要有面上情况的总体分析,也要有典型事例和数据支撑。对发现的问题精准研判,客观准确反映巡察情况,做到对党委负责,对被巡察党组织负责,对党员干部负责,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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