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 狠抓问题整改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12-22

在今年首轮巡察工作中,召陵区坚持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要求作为开展工作的“尺子”和“依据”,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巡察监督内容相结合,与树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思维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效措施,持续形成震慑,成效明显。

一是强指导定准位、精准发现问题。自10月29日巡察组正式入驻区教科体局等4个被巡察单位以来,区委巡察工作5人领导小组6次集中听取巡察工作专题汇报,及时指导工作,确保了巡察工作方向不偏、程序不乱、扎实推进。各巡察组紧紧围绕“四个着力”和“六大纪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综合运用召开动员会、问卷调查、个别座谈、走访调查、调阅账册、查询大额资金往来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全方位的巡察。各巡察组共发放调查问卷391张,调阅各种会议记录17本159页,查看账册773本,座谈询问213人次,收集、发现各类问题线索94条。

二是实行整改销号、推动问题解决。巡察组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6条,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25份。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对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按职能职责任务,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同时,对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巡察组及时督促整改,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公开。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形成有效震慑。边巡边察、边察边督、快查快办,巡察组对巡察中发现的区管干部问题线索按照特事特办、快进快出、直查快办原则优先办理,该立案的立案,该初核的初核,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真正用好巡察成果,形成有力震慑。巡察过程中,工作人员走访调查核实125人次,电话函询48人次,批评教育52人次,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4条,向区委组织部移交1条,向被巡察单位移交6条,已作出党政纪处分8人,移交司法机关1人,切实发挥了“利剑”震慑作用。(召陵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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