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问题解决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郾城区始终把这句话贯穿于巡察工作中,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量身定制巡察方案、谈话提纲和巡察“体检清单”,精准“把脉”,找准“病灶”,为巡察工作顺利推进夯实基础。
构建全新工作格局,推动巡察高效开展
郾城区委坚定扛起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区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先后10余次听取汇报、研究工作,牢牢把正全区巡察方向。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巡察机构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通力协作、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人员,明确正副巡察专员6名。突出“六个围绕”,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突出问题,抓住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精准发现问题。
巡在实处察出成效,打通“最后一公里”
郾城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环保攻坚领域、脱贫攻坚领域等关系民计民生的问题,开展专项巡察。按照“重点问题重点改、典型问题重查办、共性问题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围绕重点问题单独下发《重点问题整改通知书》,严格整改要求和时限,重点跟踪督办;对巡察中发现已经做实的问题线索进行“巡中移交”,实行快查快办,提升巡察震慑;针对共性问题,向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开展专项行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巡察整改效果最大化。探索提级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方式,开展以镇带村式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剑指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而不改,不如不巡。”在整改落实中,实行“一听、二核、三回访、四问责”督办机制,巡察结束后,专门听取一次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压实整改责任。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核实,对整改情况积极回访,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构建巡察与解决问题、巡察与查办案件无缝对接机制,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提供参考,并针对普遍性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区委组建3个整改督导组,对四届区委第四轮、第五轮、第六轮巡察的18个单位进行回访督导,共发现整改效果不好、整改措施不实、整改质量不高的问题35件,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对部分整改责任人进行警示性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