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8日至5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镇进行了为期50天的巡察。6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姬石镇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召开班子会议,成立了姬石镇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党委书记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班子成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镇领导班子先后5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讨论巡察整改措施、安排部署整改具体工作、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解决整改工作存在问题,切实为推进整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召开班子逐条讨论,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分包行政村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研究制定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17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加强过程管理,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各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三)突出整改重点,扎实推动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做到真抓实改,重在解决实质问题,班子成员牵头,指导各行政村,办公室、中心着力抓好政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突出问题,抓好影响重点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抓好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抓好违反党纪政纪和政策规定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契机,增强镇党委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基层党建、队伍建设、以案促改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专项治理、专项督查、专题整改等措施,在抓好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改的同时,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分析产生原因,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措施,通过举一反三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以完善机制、制度建设促进源头治理,提高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全镇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治意识不强,重点工作推进不扎实
1.脱贫攻坚不严不细。
(1)帮扶措施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镇人力资源保障所对全镇各行政村贫困户公益性岗位是否存在“人岗不符”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2户209人,共开发非全日制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16人,全部为村级保洁员,没有再发现人岗不适问题。二是镇人力资源保障所、各行政村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考核,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签到制,镇、村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杜绝人岗不符、顶岗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2)“爱心超市”管理差。
整改情况:一是由村“两委”和村级脱贫攻坚责任组明确1名人员专门负责爱心超市工作,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群众、村民开展集体劳动、政策知识学习、帮扶救助等活动,村“两委”统计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积分数量等,经证明人及本人签字后集中发放积分。利用每周周四扶贫日,对持有积分的贫困群众及热心公益事业群众进行物品兑换发放。二是镇扶贫办对爱心超市所有摆放物品进行安全排查,重点对食品类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存放环境等事项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同时,实施物品积分标识、分区摆放,并按照物品需求量大小、保质期长短、储存环境难易等情况合理调整库存量及兑换量,保证贫困户兑换到安全放心满意物品。三是镇人大主席牵头成立了姬石镇慈善总会,积极发动辖区内的企业、爱心人士、机关党员干部进行爱心慈善捐赠,所得款项、物品用于补充各行政村的爱心超市物品,确保“爱心超市”物品充足,切实使“爱心超市”成为扶贫扶志的加油站、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助推器。截止目前,已有3个行政村的相关款物募捐到位,并投入“爱心超市”和慈善事业。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2.乡村振兴推进缓慢。
(3)产业优势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15个行政村的地域优势、交通优势,制定《姬石镇乡村振兴规划》,深挖特色分类指导,围绕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许慎文旅综合体”、“双创示范园区”、范寨古村落开发等,探索入股分红、劳务收益、合作共赢、资产增值等模式,指导各行政村结合村情,拓宽收入来源渠道,扎实做到“一村一品”。二是指导胡桥村进一步培育西瓜嫁接、种植产业,打造特色品牌,形成产业辐射,带动本村群众,以及肖王等周边行政村群众致富,计划今年扩大西瓜育苗、种植基地面积40亩。三是加强乡村振兴业务培训,于5月30日组织镇全体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种植大户在范寨村基层党校开展了“凝聚党群合力,助力乡村振兴”培训班,于8月15日组织镇全体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赴开封市西姜寨村、余店村,新乡市唐庄镇开展了为期2天的党性教育暨乡村振兴专题培训,镇村党员干部乡村振兴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目前,姬石村、范寨村分别围绕“姬石东路高效农业示范带”“范寨古村落开发”已流转土地近千亩,产业发展得到显著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4)人居环境整治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区国土建设环保局沟通,根据区管委会统一部署,计划采用完整的水冲式下水道改造模式,通过人居环境EPC项目,逐步实现村庄生活污水管网辐射。二是主动担当作为,督促各行政村做好群众动员工作,提前解决人居环境整治、户厕改造可能遇到的问题,维护好施工环境,为上级部门铺设污水主管网做好准备。三是根据示范区要求,户厕改革纳入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由示范区统一安排,2019年仅姬石村、韩庄村进行了人居环境整治,未完成农村户厕改造任务。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姬石镇充分发挥好镇村干部的作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发动群众自费,加快户厕改造工程进度。目前,发动群众自改卫生厕所561户,启动了大闫村、付庄村、武庄村、陈庄村、范寨村5个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对这5个村2900余户群众的户厕进行改造。四是督促韩庄村“两委”班子积极做好与人居环境整治施工方、项目方以及示范区建设与环保局的沟通对接,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扎实推进韩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目前,韩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已基本完工。
整改结果:已完成。
(5)农业基础设施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各行政村机井情况进行排查、统计,摸清各村机井底数,经排查现有机井383眼,能正常使用的155眼,无法使用的228眼。二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协调项目资金,制定打井工作计划,逐步补充各村机井数量。目前,向示范区申请打井指标24眼,现已分配到了几个重点村。三是组织镇村干部鼓励群众多户联合、自筹资金打井,满足抗旱灌溉需要。目前,肖王村部分群众和组集体已自筹资金5万多元,新打机井6眼,缓解了抗旱灌溉用井需要。四是开展农业招商,加快土地流转,实行规模化种植,指导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入驻后自主投资农业基础设施。目前,已与河南葡之梦生态园、富民家庭农场等签订租赁合同,流转土地近千亩。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
(6)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打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等系统学习《党章》、《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增强法纪法规意识,帮助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素质。二是加强与纪检、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辖区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情况,对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的村干部、党员等及时查处,组织陈庄村、宋寨村开展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三是对重点开发区域、重点村,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制度,班子成员及时了解、制止恶意阻工、敲诈勒索等不良现象,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问题,做到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四是提前谋划村“两委”换届工作,加强支部、村委候选人资格审查,严把政治关、入口关、审查关,对村干部候选人层层审核,坚决杜绝问题人员进入基层干部队伍。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7)政治生态修复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以思想建设修复政治生态,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帮助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分清是非界限,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侵蚀。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三是强化追责问责,深挖涉黑涉恶案件中党员干部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对2名党员干部进行纪律处分。四是组织各行政村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对照案件进行深刻自查,深挖自身可能存在的类似问题,主动说明情况,扎实进行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员干部队伍战斗力减退
1.班子表率作用弱化。
(8)原镇党委书记法纪意识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出台了新的《姬石镇党委议事规则》《姬石镇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权力,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二是发挥好镇党委书记表率作用,7月30日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委书记带头剖析自身问题,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身作则为全镇干部作出示范。三是开展好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最新精神等,班子成员自觉增强法纪意识、“四个意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四是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增强班子凝聚力,维护好班子团结,通过班子例会抓好经常性学习培训、经常性党内生活锻炼,班子成员真正成为政治过硬、群众信服的带头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9)个别班子成员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班子成员队伍建设,出台了《关于明确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压实了班子成员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理顺了工作关系,增强了班子合力,积极打造务实、团结、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二是发挥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每周一上午召开班子会议周例会,对各班子成员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进行研究,定期学习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最新精神,全面加强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在进一步转变作风上发挥表率作用。三是压实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实行班子成员分管重点工作台账通报制,每周通报班子成员分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时限要求等,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进一步改进班子成员工作作风。四是涉及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中多个数据完全相同问题的班子成员已因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姬石镇党委将加大对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审核把关力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2.干部队伍建设乏力。
(10)作风纪律涣散。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制定下发《姬石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对机关考勤、日常值班、会议纪律、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进行了规定,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切实加强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二是运用好村干部专职化管理、一体化使用制度,给各行政村安装了钉钉面部识别考勤机,在每周一镇村干部例会上通报村干部考勤打卡情况,对于缺勤、迟到、早退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切实严肃基层工作纪律。三是积极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典型案例、典型问题通报,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廉政教育会等,提升镇村干部的纪律意识。四是对巡察工作动员会上5名无故缺席的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镇村干部出现的作风纪律问题硬起手腕,从严查处,目前已批评教育9人,诫勉谈话2人,形成了震慑警示效果。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3.基层党建基础不牢。
(11)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着重加强村支部班子建设,支部书记全面开展工作,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加大对村务工作的指导力度,逐步解决基层矛盾问题。二是加大对支部书记、“两委”干部以及普通党员、群众的教育力度,6月底,组织党支部开展党性教育,提升其思想意识。三是由镇纪委对信访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将做好信访问题的甄别分类,情况属实的坚决严肃处理;捕风捉影、查无实据的进行公开澄清。对个别诬告陷害,浑水摸鱼的运用法治思维,硬起手腕处理,坚决刹住告状成风、内耗严重的歪风邪气。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淡化,权力缺乏有效制约
1.落实主体责任不力。
(12)压力传导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三查三述两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组织中层干部向纪委书记述责述廉,组织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述责述廉,切实向中层干部、班子成员传导主体责任压力,确保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上半年,已组织中层干部向纪委书记述责述廉。二是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根据“人岗相适、才尽其用、双向选择”的原则,研究下发了《姬石镇关于明确镇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岗位的通知》,明确了中层干部岗位职责,压实了中层干部责任,7月13日,举行了姬石镇办公室(中心)授印仪式,对内设机构办公室主任、所属事业单位中心主任进行授印,并由党委书记对中层干部进行履职集体谈话,提高了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切实提升中层干部主体责任意识。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13)处分程序违规。
整改情况:一是对情况进行认真调查,2018年个别党员被上级部门追责,由于上级督促较紧,按照当时的镇党委书记指示,镇纪委直接进行了处分,目前,原镇党委书记已因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二是规范处分程序,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定,要求镇纪委对党员干部处分事宜必须事前提交班子会议研究后进行执行,不经班子会议研究,镇纪委及个人无权直接出具处分决定。三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镇纪委干部参加上级集中业务和政策理论培训,定期集中学习党纪党规内容,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责任担当意识,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14)“阳光村务”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监委会月例会”、“阳光村务”逐村行活动等,组织监委会成员学习《漯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简称“两个文件”)和“阳光村务”等相关知识,结合“两个文件”进一步规范提升“阳光村务”工作,明确“阳光村务”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等内容,准确界定村级事务运用“四议两公开”或“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范围,涉及村内重大事项决策,要求各村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或“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二是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阳光村务”培训计划,9月份组织镇“三资”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村监委会成员开展专项知识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和实战演练,通过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其成员的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提升基层干部“阳光村务”履职能力,以学习培训促村务监督工作质量提升。三是加强“阳光村务”督导检查工作,利用好“阳光漯河·姬石镇”网站平台,实时跟踪查看各行政村“阳光村务”公开情况,定期检查各村“四议两公开”记录本以及村务公开情况,确保各村村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2.履行监督责任缺位。
(15)镇纪委聚焦主业主责不够,指导监督村监委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支持镇纪委落实“三转”、聚焦主业,把纪检部门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部门集中精力聚焦主业主责。二是指导镇纪委强化监督举措,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主动挖掘问题线索,硬起手腕查处,切实以案件查办提升干部作风。三是通过开展廉政谈话、警示约谈、廉政教育、查阅账目等措施深化监督举措,强化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切实从监督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是严格落实《漯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精神,开展村务监督专题培训,强化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五是对胡桥村、小潭村等监委会主任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监委会进行改选,严格按照《漯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筛查,坚决杜绝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3.违纪违规问题依然突出。
(16)涉嫌截留慰问金。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镇财政所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对各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分配、管理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坚决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现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二是由分管班子成员牵头,指导民政所查清具体情况,写出情况说明,该资金由于往年上级拨付较多,按照标准发放后仍有剩余,造成资金留滞在财政账户。目前,姬石镇民政所严格按照空缺金额申请资金,剩余资金已在今年“八一”慰问期间按照标准全部发放完毕。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17)村帐乡管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原党委书记对村级财务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部分村级支出不规范,多有白条入账,致使“三资”管理不够规范,其已因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二是组织镇纪委、财政所工作人员对2016年以来的各村“三资”账目进行检查,要求行政村对存在问题的列支单据进行整改完善,补充清单、明细、合同、协议等内容。三是对分管“三资”管理的时任纪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对“三资”管理中心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四是规范行政村财务列支工作,明确报销凭据及附件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镇“三资”管理中心不再报销。五是指导镇“三资”管理中心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责任意识,严格审核把关程序,切实提升村帐乡管质量。六是对涉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3名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同时,进一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区纪工委到辖区饭店、镇机关食堂等开展监督检查。七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制定《姬石镇机关公文运转及印章管理制度》,规范会议及发文流程,结合基层减负工作,精简会议、文件等,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八是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培训,结合上级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及发生在身边的典型问题,组织镇、村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守底线。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需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下一步,姬石镇党委将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进姬石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发力,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促进全镇党员干部转变作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5-67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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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姬石镇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