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陵区纪委监察委对召陵区翟庄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副书记马剑平(副科级)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马剑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征地补偿款,滥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发放征地补偿款,玩忽职守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马剑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召陵区纪委监察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马剑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召陵区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