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书记谈】以案为镜 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18

以案为镜 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建业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把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主导推进作用,督促协同监督单位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实现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步协调推进,在增强教育效果、执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有效助推了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针对监督单位曾经出现的个别二级机构连续多任负责人因违纪被查处的问题,我们分析认为,单纯地查办一起案件,仅仅是完成了执纪审查工作的一半,而开展以案促改,从案件中吸取教训,开展教育警示、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才是一篇完美的执纪审查“大文章”。这其中,恰恰蕴含了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核心工作内容,执纪审查的过程,也是监督检查的过程,是一个完整的工作链条。基于这一认识,我们抓住全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有利时机,在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上精心谋划、狠下功夫。

主导推进,全程监督确保整体效果。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主导推进作用,抓住警示教育、整改问题、建章立制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协同配合、监督检查。严把典型案例选取关,要求监督单位案例选取突出针对性、典型性,在促改方面要有震慑性。协助监督单位党组,结合其职能特点,反复研究、甄选出最具行业代表性、群众关注度高、问题多发岗位的典型案例6个,突出“活教材”的真正实效,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各单位警示教育一经召开,在单位内部产生了震动效应,真正达到了有所触动、有所警觉、有所收敛、有所畏惧的警示教育效果。整改工作中,以问题为导向,真抓真改,解决问题不走过场。针对每起典型案例,要求监督单位采用“解剖麻雀”的方法,从案件的剖析入手,查找出发案诱因、问题根源和规律,为每一起案例“精准画像”,把制度建设、权力流程、廉政教育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查摆出来,列出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监督单位共排查出存在问题6类38条,全部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整改方案和责任人。同时,纪检监察组通过深化案例剖析的成果运用,立足监督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把查摆出的问题和漏洞逐一对照相关制度,逐一对症下药,指导监督单位结合“阳光漯河”建设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有的放矢地完善制度、完善权力流程,监督权力运行。截至目前,监督单位整改事项已全部整改到位,完善各类制度17项。

突出重点,遵循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在整体推进市纪委监察委以案促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纪检监察组把握重点,以问题为导向,把以案促改工作的关口前移,向一线单位延伸,在监督单位涉及的4个发案单位分别开展了以案促改集中教育活动,把问题摆在面上,把整改落到实处,逐个“过筛子”,确保警示教育入脑入心,解决问题干净彻底,整改效果扎实到位,着力重建发案单位良好政治生态。市人社局以整改为契机,按照问题导向,优化办事流程、堵塞办事程序漏洞,社保卡申请和非关键信息变更两项公共服务率先在省、市服务平台达到四星级服务标准,实现了“一网通办”,既方便了办事群众,又筑起了科技“防腐墙”,最大限度降低了人为因素可能引起的腐败问题风险。同时,纪检监察组结合9月份自主开展的公务用车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监督单位对照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建立健全了定点加油、定点维护、“一车一卡”、里程登记报备等制度措施。今年以来,已针对监督单位普遍存在的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和整改。

统筹推进,全面发力助推重点工作。以案促改的最终目标,是推进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抓手,定期研判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推动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地生根。同时,针对监督单位个别科室和二级机构因未发案而表现出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认识,纪检监察组准确把握以案促改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推进,全面发力,协助监督单位党组开展了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监督检查,围绕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堵点、梗阻和瓶颈问题,发挥督查“利器”作用,重点检查发现工作行动迟缓、不作为、不善为、不公开、不便民、懒政怠政、拖拉推诿等影响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的行为,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严重滞后的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这一举措在相关单位引起强烈震动,对以案促改的关键环节“改”有了深刻的认识。别人有的问题,防微杜渐,自己未发案,也要举一反三,查出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截至10月底,工作推进不力的2个单位知耻而后勇,迎头赶上,实现了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的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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