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院、市委对巡察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自9月1日起,市检察院坚持“四注重四确保”,对源汇区院、召陵区院开展了为期10个工作日的巡察,取得明显成效。
一、 注重制度保障,确保目标更明确
8月27日,漯河市院出台了《漯河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巡察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此次巡察重点围绕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是否存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旨在提升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二、 注重拓宽渠道,确保信息更畅通
一是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巡察组组织被巡察单位全体干警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通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力戒“四风”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有了一个总体的把握。二是进行座谈了解。与源汇区院领导、普通干警和区法院、区纪委、区财政局、干河陈乡党委、案发单位领导等35名同志进行了座谈了解,与召陵区院领导、普通干警和区安监局、区司法局、翟庄办事处、案发单位领导等28名同志进行了座谈了解。三是商请提供有关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商请被巡察单位所在区组织部、纪委、审计局、信访局等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并征求了区四大班子、区委政法委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收集专题工作汇报材料。收集并查阅了被巡察单位党组工作汇报、三年来财务账目和政工、纪检、计财部门专题工作汇报材料、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书面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情况登记表。五是列席党组会、检委会。列席了源汇区院检委会和召陵区院党组会,重点了解党组会、检委会是否遵循了相关议事规则。六是设立意见箱,张贴公告。公布了巡察组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通过以上方式,巡察组获得了丰富的信息资料,对被巡察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有了深入、全面的了解。
三、 注重发现问题,确保震慑更凸显
为了使本次巡察真正达到发现问题、反应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目的,在座谈过程中,巡察组要求被座谈人员少谈成绩,直指问题,并对其进行合理引导,旨在消除被座谈人员顾虑,发现更深层次的问题;在查看个人情况登记表时,巡察组将其同被巡察单位所在区委组织部提供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了认真比对,旨在发现是否存在申报不实问题;商请被巡察单位所在区纪委提供涉及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内设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的案件线索和涉访情况,旨在从外部掌握被巡察单位及其领导干部是否存在问题……通过发现问题,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 注重整改落实,确保成效更显著
巡察组对获得的信息资料进行了认真梳理、综合分析、集体讨论,从开展巡察工作的总体情况、对被巡查单位整体评价、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形成了巡察工作报告。在向院党组汇报并依据党组审议意见对巡察报告进行修改后,将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结果并向当地党委及有关部门通报巡察情况,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巡察组将切实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确保本次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