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扶贫攻坚座谈会上,检察长陈连东再次强调检察机关在扶贫领域发挥的职能作用。
今年初,市人民检察院下发成立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并责成各县区按照统一要求,成立由院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推动专项行动深入进行。
按照总体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预防发生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扶贫对象识别和扶持、扶贫规划编制和落实、扶贫项目审批和实施等重点环节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特别是预防贪污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的案件。
在此基础上,积极预防利用扶贫资金分配权、扶贫项目审批权和扶贫工程招标权等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特别是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经济利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对挤占挪用、截留贪污、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的国家工作人员,坚决依法查办、从严惩处。
为创新预防模式,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加强对乡镇、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等重点人群,扶贫资金分配和扶贫项目审批等重点岗位,重大扶贫工程建设和重大扶贫政策出台等重要事项实施的同步预防。(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