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商
来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5-10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定期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商相关事宜的通知》,并与四个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深入开展专题会商。

突出“新”字,督促贯彻最新会议精神。督促被监督单位在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责任清单》《工作要点》)前,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纪委最新全会精神,在文件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精神、最新部署。会商时紧紧围绕新部署、新要求,纠错校偏,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全面准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

突出“实”字,要求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会商中,针对被监督单位《责任清单》、《工作要点》虚话套话较多问题,明确要求各项任务举措要更加具体详实,进一步细化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措施,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科室,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位。

突出“融”字,强调党廉业务结合融合。要求被监督单位结合干部队伍和工作实际,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单位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把监督管理融入日常工作中,坚持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并举,把问题整改与转变作风、堵塞漏洞、改进工作相结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互促。

突出“重”字,拧好统筹谋划抓住重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头绪繁多、任务繁重,会商时要求各监督单位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单位实际,抓好重点工作,紧盯重点事、重点人开展常态化日常监督,统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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