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以案促改工作启动后,市纪委监察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响应,强化监督指导,着力推动监督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督促各单位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围绕近年来本单位或本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选取有针对性的典型案例,结合实际举一反三,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效果。筹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切实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认真对照反思,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确保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传达市委、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具体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学习到位、认识到位。严把典型案例选取关,突出“活教材”的真正实效,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有所触动、有所警觉、有所收敛、有所畏惧的效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监督单位以案促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严格的工作标准,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开展。
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市委、市纪委有关以案促改文件精神,把握具体工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筛选上报以案促改案例,深入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所选案例在本系统内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督促各单位深入剖析案例,排查廉政风险点,对剖析查摆出的问题,列清单开对策,结合理想信念、作风转变、履职尽责等方面逐项进行整改。(综合以上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