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组:严明工程代建项目“六不准”纪律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4-23

为确保财政投资项目廉洁、高效、安全、有序推进,市纪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组联合市住建委开展2018年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推进暨廉政教育活动,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市代建中心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将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活动就规范行为、严格执行廉洁承诺制度提出“六不准”纪律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向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准表达有可能影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向投标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进行虚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等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其他参建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和好处费等;不准向施工单位介绍、参与任何同项目实施有关的设备、材料、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准随意变更工程设计,虚报工程量,提高单价,非法套取财政建设资金。(市纪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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