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室:用好“审理论谈” 提升业务素质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8-09

8月6日,市纪委监察委召开第十一期“审理论谈”,学习中央纪委领导对审理工作的精神和有关人员外出学习成果,讨论交流纪法衔接、法法贯通方面的问题和疑惑。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孙向阳就下半年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纪委正县级纪检监察员宛国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案件审理工作是纪委监察委内部案件管理的最后一个关口,也是最为重要的关口。监察体制改革后,对保障案件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必须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检验,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案件审理部门要守住“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这一职责定位,为常委会、委务会当好参谋助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铁案。

会议强调,要把握关键环节,提升案件质量,着力在提前介入审理、事实证据、程序的审核、审理文书的撰写等环节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案件质量。要发挥关口作用,实现法法衔接,注重从实体、程序、涉案款物等方面,做好与刑事审判标准、检察机关的对接,确保留置案件顺利办理。要深化治本功能,保障以案促改,把以案促改贯穿提前介入、形式审核、审理谈话、审理报告等各个环节,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权力规范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严查细找廉政风险点。要注重协调沟通,凝聚办案合力,案件审理部门要强化服务配合意识,将审理监督寓于协调服务之中,加强与案件查办部门、司法机关、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提高案件质量。要强化队伍建设,增强履职能力,要注重学思践悟,开展调查研究,持续开展“审理论谈”,编印《审理指南》。

大家纷纷表示,“审理论谈”的召开,领会了上级精神,明确了下半年工作方向,解答了工作中的疑问,开阔了审理视野,要将所学所思运用到今后的审理工作中去,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市纪委监察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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