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1-17

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持续释放了正风肃纪决心不变、力度不减的强烈信号。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形成震慑,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风气监督工作,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原主任魏信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魏信在任市工信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违规安排亲属接受某通信公司及2家民营企业提供的旅游3次,旅游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上述公司支付。魏信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魏信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崔培章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18年1月,崔培章在为其母亲办理丧事期间,违规收受本机关和县区商务部门干部职工礼金1.63万元。事后,崔培章未如实报告有关事项。2018年10月,崔培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支队长吴琦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10月至12月,吴琦为其儿子操办婚宴期间,向组织申报宴请16桌,实际上以化整为零方式安排宴请36桌,违规收受单位下属、县区质监局领导班子成员礼金7300元,并在上报县级干部廉政档案资料时,未如实报告有关情况。2018年12月,吴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颍县卫计委党组成员邢永浩、工作人员张献辉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邢永浩、张献辉分别在临颍县为其子女操办“升学宴”,其中邢永浩违规收受单位下属礼金3800元、张献辉违规收受单位同事礼金2800元。张献辉在接受审查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午间饮酒,提供虚假情况,干扰、阻碍调查。2018年10月,邢永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献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同时,临颍县卫计委党组书记、局长聂红军,县卫计委副科级干部曹立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通报批评。

召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振民、执行局审判员李永亮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6月,李振民、李永亮接受案件当事人李某某宴请,后引发当事人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9月,李振民、李永亮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做到知敬畏、明底线,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反对“四风”,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贯彻上级作风建设部署和要求,紧盯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盯住关键环节、关键人群,加强综合分析,提升监督实效,持续挤压“四风”问题滋生蔓延的空间。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无视纪律、不知敬畏、心存侥幸、明知故犯者一律严查快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疏于整治、“两个责任”旁落虚化问题严肃问责,持续释放一抓到底正风纪、作风建设不止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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