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这4起问题分别是:
召陵区召陵镇卫生院以对上协调建设项目为名违规购置烟酒等物品共计11600元,院长李宏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召陵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董永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王富元及派驻纪委书记于淑芳被诫勉谈话。
舞阳县北舞渡镇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党政办主任张德祥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被诫勉谈话。
临颍县公安局谷晓燕工作期间在百度网页上浏览股票,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源汇区顺河街办事处寨内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肖志君花费村集体资金组织部分村组干部外出旅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从中牟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资金。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和直查快办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格追究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