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2-13

春节临近,“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春节期间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不间断监督检查。为强化警示、形成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问题通报如下:

临颍县二高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2月7日晚,临颍县第二高级中学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年级负责人及联系该校的县教科体局个别领导共计19人,在县城某饭店分两桌聚餐,当晚餐费1550元,购买烟酒费用1220元,共计消费2770元。

市艺术幼儿园违规公款聚餐问题。2017年12月29日中午,市艺术幼儿园借联欢会之机,组织幼儿园领导班子及全体教职工在幼儿园排练厅聚餐,每桌8人共11桌,聚餐采购食材费用1512.2元,从幼儿园伙食费中一并支出。

元旦前夕,中央和省、市纪委分别下发通知,对双节期间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上述2个单位置有关纪律要求于不顾,公然组织公款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市纪委已责成临颍县纪委和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分别对上述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纠正“四风”没有暂停键。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的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畅通举报渠道,集中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纠正“四风”工作高压态势。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坚守底线、筑牢防线、不踩红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395—313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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