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决服从组织的决定,也感谢组织的教育和帮助,今后我一定会吸取教训,不再犯类似的错误……”8月6日,在示范区水稻乡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该区纪工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宣布了对南北堤社区干部王某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王某一脸羞愧、后悔不已。
该区纪工委监工委为进一步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坚持每查处一起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到违纪干部所在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当场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受处分人员现场忏悔或分发其忏悔书,组织该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履职情况谈思想认识、谈教育体会等形式,将案件“回放”,让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一堂让人警醒的廉政课。
据悉,今年以来,该区共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80余次,4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示范区纪工委 丁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