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委:“四化”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2018-06-27 15:21 来源:

市纪委监察委积极研究部署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通过“四化”,不断巩固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一体化部署。出台全市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对照《开封市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针对梳理出的36种问题,深挖根源、有的放矢,统筹推进学习动员、警示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监督检查。

模块化运作。按照机关、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出)机构、县区三个模块,由相关部室分别负责以案促改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组织落实。梳理该市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通过培养试点拉高标杆,选取以案促改工作试点,示范带动,以点带面。

机制化支撑。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组、机关组、派驻组、督导组、宣传组五个工作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分工负责,扎实推进,形成合力,同时,出台相关文件对以案促改工作流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进行规范。

项目化推进。以项目为抓手推进工作开展,在宣传动员和警示教育阶段,重点开展理论学习、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接受警示教育、上廉政党课等活动;在查摆剖析和问题整改阶段,重点开展撰写剖析报告、制定整改台账、召开学习整改交流会等;在建章立制阶段,重点开展好制度评选、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活动。

责任编辑:   开封廉政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