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利娟)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开展以来,开封市杞县纪委不等不靠,自选动作,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定期谈话制度。杞县纪委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定期谈话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分谈话种类、谈话对象、谈话方式、谈话内容和组织实施等五个方面,对谈话实施进行了程序规范。通过定期谈话,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思想动态、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情况、遵守省纪委“五个不准”和市纪委“十个严禁”情况以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的了解掌握,做到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截至目前,杞县纪委已对3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日常工作谈话,对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问题提醒谈话。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廉政风险大排查。杞县纪委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工作,全面查找纪检监察岗位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并有效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举措。聚焦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利用监督执纪问责权力谋取私利、涉案款物管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朋友圈社交圈过杂、内部监督管理不严等六类问题,该县纪检监察干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围绕监督执纪权力运行过程,分析每个工作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针对每个风险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截止目前,通过个人自查、同事互查、组织帮查和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等方式,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228个,制定防控措施267项。
开展签订《廉洁执纪承诺书》活动。杞县纪委举办廉洁执纪承诺活动,组织186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廉洁执纪承诺书》,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廉洁执纪、文明办案,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规矩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带头守纪律讲规矩,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要聚焦主业主责,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以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为准绳,公道正派、无私无畏,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为全县党员干部树立标杆,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