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方式为群众办实事
“派驻组人员少,力量薄弱。在大型的监督检查和一些复杂案件的办理中,都会显得力不从心。在市纪委监委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后,这一问题迎刃而解。”5月28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张红杰介绍。她所在的第一监督检查协作区就经常运用“室组联动”模式,整合人员力量,抓住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而“室组地”联合办案的模式在问题线索处置中得以充分应用。“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市纪委监委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结合职能职责,创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方式为群众办实事。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626件,同比增长36.52%;立案474件,增长38.6%,其中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21件,同比增长133.3%。共接收信访举报273件次,同比下降52.69%。
整合监督力量,探索建立监督协作区。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各县区因地制宜推广协作区机制。兰考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执纪监督中心组工作机制,成立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任组长,2-3个乡镇纪委和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为成员,1个监督检查室综合协调的6个执纪监督中心组。杞县纪委监委将全县22个乡镇划为4个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协作区,建立“县纪委常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工作模式。通许县纪委监委将全县划分为4个监督执纪联动区,每个联动区由1个监督检查室牵头统筹,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乡镇纪委联动协作,形成了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联动高效的“133”工作格局。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等工作或重大问题线索处置时,协作联动区内各部门启动协作联动模式,灵活调配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推动问题快速取得突破。在协作区机制的框架下,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注重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县区纪委和派驻机构注重发挥贴近监督优势,全面把脉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推动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交叉办案、联合办案、提级办案等方式,有效解决派驻机构和县区纪委“单兵作战”、能力不足等问题。如市纪委监委在查办某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中,运用该模式仅仅40天就查清违纪违法事实,形成有力震慑。
创新协作模式,不断释放监督活力。紧盯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的重点监督任务,对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的,灵活运用“室组地”监督联动模式。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在统筹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推进作风建设年,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切实发挥党风政风室牵头、监督检查室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区纪委监委协同联动作用。1-4月份共查处问题98起,处理135人,同比分别上升58%、24%。在监督执纪案件办理中,对需快查快办、管辖回避的案件,由联动区分管领导统一指定组、地领办,监督检查室派人全程指导。例如杞县在办理产业集聚区村干部侵吞征地补偿款违纪违法案件中,以“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联动区+派出监察室+村级廉情监督员”工作模式,快速查实该区南花园社区五组组长王某侵吞征地补偿款33万元的事实,并移送司法机关并作出司法判决,开创了乡镇纪委办理案件移送司法的先例。
在用好各种模式的同时,还积极探索横向对接巡察监督,纵向深化村级权力运行监督的“室组地联动区+”模式。通许县在常规巡察和村居巡察中,为每个巡察组配备1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全程提供巡察单位廉情信息及重点巡察科室、人员和问题,为巡察组提供“第一手”情报。兰考县把深化“室组地”协作联动机制同开展村级事务监督相互融合,探索建立了村级事务“365”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策性惠农资金2100余万元,惠及群众5万余人,化解农村疑难信访问题29个。
规范联动机制,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协作区内部实行问题线索共同研判,信息共享。各协作区每月定期召开监督执纪工作例会,共同研判监督事项和问题线索。联动区分管领导同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及时筛选出重要问题线索,通过“指定办理”“交叉办理”“提级办理”“联合办理”等形式,保障监督执纪工作“有的放矢”。建立“日常监督清单”“监督月清单”和“问题线索处置清单”,实现内部信息高效互通和外部信息有效衔接。同时,打造“一中心四平台”和“互联网+监督”大数据综合监督平台,录入涵盖19个部门信息、3300余万条信息的数据库,随时供监督工作调取使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将三种力拧成一股绳,切实提升了监督质效。(作者:陈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