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8-04-24 10:12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1.登封市君召乡黄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金石套取国家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马金石等5人以实物出资方式注册成立登封市松强种植专业合作社。2017年3月,马金石以松强种植专业合作社带动21户贫困户脱贫的名义,申报2017年科技产业化扶贫项目。马金石仅征求1户贫困户意见并签订带贫协议,在其余20户贫困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替该20户贫困户与松强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带贫协议,并将虚假协议上报至登封市扶贫办,套取国家扶贫资金16万元,建设300平方米规模化鸡舍。2017年4月,马金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荥阳市崔庙镇郑庄村党支部书记王万周以集体名义骗取财政扶贫搬迁资金问题。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期间,为争取扶贫搬迁资金,弥补新村建设资金缺口,王万周主持村两委会议,将不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122户确定为扶贫搬迁户,骗取国家549万元财政扶贫搬迁资金,用于新村建设。2018年4月,王万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新密市平陌镇龙岗村党支部副书记侯秋玲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侯秋玲负责平陌镇龙岗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在明知其本人不属于危房改造对象的情况下,伪造相关材料为本人进行危房改造申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7000元。2017年12月,侯秋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郑州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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