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严把执纪审理“四关”提升案件质量
2018-07-09 10:39 来源:

今年以来,示范区纪工委围绕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在执纪审理中,聚焦中心任务,精准发力,严把四道关口,确保案件质量。

严把执纪审理入口关。严格审核移交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充分利用正式受理前的三天初审期,坚持证据不足、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的案件不受理,定性不准确、处分依据不充分的案件不受理,卷宗材料不全的案件不受理。

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在审理案件时做到“四看”:一看案件事实是否清楚、完整;二看定性是否准确,量纪是否恰当;三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超权限、超时限现象;四看手续是否完备、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严把定性量纪处理关。在审理案件时,坚持严肃慎重,区别对待,客观分析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和危害后果,合理运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处分情节,恰当给予违纪人员纪律处分。对于定性量纪不恰当的,勇于提出审理意见,确保定性准确、量纪恰当。

严把处分决定执行关。审理室工作人员向受处分人员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还对其违纪行为的定性和量纪依据、影响期限进行说明,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宣布后,采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的方式对案发单位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并要求案发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班子成员针对问题进行反思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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