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受到处分的时候,我觉得没有面子无法见人,精神压力很大,但是区纪工委的同志对我进行了回访谈话,不断开导我、鼓励我,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今后我一定改正错误,端正态度,积极努力工作,回报组织。”4月6日,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名受处分的工作人员周某某对前来开展回访教育的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干部说。
今年以来,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在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着力深化“后半篇文章”,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上下功夫,扎实高效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其正视自身问题、改正错误,重拾干事创业信心。
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常态管理。为使回访教育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制定出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受处理处分人员回访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回访教育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因人因事施策,提升回访质效。根据受处理处分的不同类型,每月对该区纪检监察机关所办案件进行梳理,制定专项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定期汇总上报。此外,针对不同对象量身定制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根据受处分人员的违纪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个人表现等情况分类处理,做到因人因事施策、精准分类回访,有力提升回访效果。目前通过面对面开展谈心回访,使12名受处理处分人员走出心理误区、放下思想包袱。
强化日常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日常监督和回访教育相结合,将回访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对监督单位的日常督导范围,采取定期汇报、专人管理、下发通报、领导约谈等方式,加强对回访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管理。加大督办力度,对回访工作责任部门下发督办通知,督促其切实把回访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回访教育工作优质高效。目前已下发回访工作督办通知35人次。案件审理室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强化沟通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回访工作认识不足、进展缓慢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截至目前,联合检查组已对5个单位8人次开展3次专项督导。
“决不能放弃任何一名受到处理处分的党员干部,我们要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打消顾虑放下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该区纪工委委员王勇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 李伟 郭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