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纪委监察委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敢于亮剑、善于监督,在四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水平,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压实两个责任,在强化监督上发力。坚持把加强责任追究作为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坚持"严"字当头,明确了对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未有效治理的、反腐倡廉制度存在明显漏洞,执纪执法机关提出整改建议仍不进行有效整改的等11种追责情形,出了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意识。2017年以来,全县共对15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谈话诫勉9人。
运用四种形态,在监督方式上发力。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正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于一些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加大约谈、函询力度,早提醒、早防范,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和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教育和挽救更多的党员干部,使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逐步成为少数。
延伸监督触角,在从严执纪上发力。对现有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关注集体访、重复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问题线索,深入分析研判,列出重点问题清单,开展领导包案督办攻坚,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问题,打通责任落实“神经末梢”,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体现在基层,让群众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
突出问责重点,在专项整治上发力。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隐形线索,一经落实予以严肃处理,重点办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与民争利问题,重点查处扶贫、低保、征地拆迁补偿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减轻基层群众负担,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