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为加强廉政建设,从严格干部档案审查、严肃有关事项报告核实、严明廉政法规测试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干部任前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严格干部档案审查,看“真容”防“整容”。在干部选拔任用期间,要对干部档案进行严格审查,明确审核重点、严格审核程序、落实审核责任。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准确、合法合规,归档材料是否完整等;严格执行党委(党组)及人事部门初审、干部考察组复核、组织部门复审的审核程序;明确干部档案的管理责任、认定责任、把关责任、复核责任、保密责任。对在审核中发现档案涂改、材料信息涉嫌造假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严肃有关事项报告核实,辨“真伪”防“欺瞒”。对拟提拔和转任重要职务的处级干部及后备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严格填报程序、认真比对内容、慎重利用结果。审查中既查一致性,也审“合法性”,坚持逢提、存疑必查核,质疑必说明,从严把好干部“入口关”。如属于填写不规范的,及时进行谈话、函询,要求本人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属于瞒报、漏报的,首先停止选任程序,并根据问题性质做出进一步处理。
严明廉政法规测试,查“真知”防“懵懂”。纪检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要求拟提拔担任正、副处级职务干部在考察期间,以及后备干部每年在培训期间均需参加党内法规中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和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的测试。测试采取集中组织、闭卷作答的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评价的参考依据,并明确规定廉政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作为提拔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