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设办公地点 规范工作流程
尉氏县切实抓好以案促改常态化建设
(通讯员 尹如恒)“为达到防微杜渐,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我县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建设,各单位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常设,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定期开展案例剖析督促整改。”该县纪委书记任杰新如是说。
全省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已近尾声,为固化活动成果,尉氏县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以案促改常态化建设,经该县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尉案改领〔2017〕4号),将各单位、各乡镇以案促改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明确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今后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开展。
案例甄选常态化,以案促改的前提和基础是典型案例的甄选。为此,领导小组首先明确县纪委相关部室工作职责及流程。由县纪委预防腐败室统筹协调,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对今后查处的案件,相关科室要及时将处分决定书抄送预防腐败室,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负责提供刑事判决书、检讨书或忏悔录、执纪审查报告和剖析报告等相关案件材料,由预防腐败室牵头向案发单位通报案件相关情况,案发单位对案发人员所在的基层党支部下发《关于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并报送预防腐败室进行存档备案。
督促整改常态化,典型案例转发案单位后,督促整改防患未然是目的,明确全县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是关键。将以案促改工作向基层党组织下沉,各单位党委(党组)的党支部是以案促改工作的整改主体,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自接到县预防腐败室下达的《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在案发人员所在的基层党支部中开展警示教育,于10个工作日内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修订权力运行流程图。针对通报的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查漏补缺,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工作流程常态化,该县进一步明确县委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及流程。定期对各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排查问题是否精准、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跟踪督办,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案发党支部所在单位不开展或不按要求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报经相关领导同意后,移交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启动相关程序追究责任。宣传报道全县以案促改工作动态,收集整理各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资料及好的方式方法,对案发党支部所在单位的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档案收集整理情况等文字、图像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并存档备案。
目前,全县各单位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完成,以案促改工作按照《实施意见》要求顺利有序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