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三措并举做好整治扶贫领域 “微腐败”“大文章”
2017-08-03 00:00 来源: 尉氏县纪委

(通讯员 史国栋)今年以来,尉氏县纪委结合“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三措并举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微腐败”专项治理,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切实做好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这篇“大文章”。

重点突出,开展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2017年6月,该县纪委牵头,抽调审计局,县、乡镇财政人员60人组成15个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县10个乡镇2016年度的16个脱贫村到户增收资金发放使用情况逐户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该县纪委扶贫领域专项监督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2个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副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等24名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通报批评5人,警示谈话9人,诫勉谈话10人。

整合力量,完善基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机制。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该县纪委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将全县19名乡镇纪委书记、54名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及92名纪检专干整合起来,集中办公。根据业务相关、地域相近、力量相助的原则,成立8个监督执纪中心,并由县纪委班子成员担任监督执纪中心主任。监督执纪中心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打破各成员单位部门界限,统一调配力量,构建了县纪委纵向统筹指导、各级纪检组织横向参与协作的办案模式。既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也解决乡镇及县直单位纪检组人员办案阻力大的问题,还提升了乡镇与县直单位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案件质量和数量都得到明显提升。今年以来,该县监督执纪中心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6起,移交司法机关5人,挽回经济损失21.2万元。

以案促改,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自脱贫攻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该县针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方法举措、阶段成果和查处的典型案例,利用电视台、手机报、微信公众号“清风尉氏”等媒介广泛宣传,深入报道,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强大震慑,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同时要求19个乡镇党委加强对乡村干部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的教育,并选择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深入村组和基层单位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目前,该县共召开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现场会4次,28个单位集中开展了此项工作,播放警示教育片36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820余人次。